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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加强智慧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制定智慧农业相关补贴政策

2021-11-16 阅读量: 来源:农业农村部
日前,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建议,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961号建议的答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王守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网信办,现答复如下。 

● 一、关于加强智慧农业重点项目建设 

近年来,我部积极推动把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部署实施。组织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精准农业应用项目等,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各环节融合应用。累计建设9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省、100个数字农业试点项目,认定210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支持近12万套农机信息化改造,征集推介426项农业物联网应用成果和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谋划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一是加强智慧农业关键技术创新攻关。在专用传感器、精准作业、农业机器人等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二是推进智慧农业产品技术产业化应用。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认定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推广农业自动监测、智能控制、自主作业等先进适用智能装备和农场在线管理系统,加快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三是培育智慧农业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产品和技术推广机制,建立社会化配套技术服务体系。 

●二、关于制定智慧农业相关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凡是符合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条件的主体,均可按程序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享受国家政策。我部和财政部注重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已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水产养殖水质监测设备等智能农机产品纳入补贴范围。《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省可围绕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将部分品目产品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暂不在补贴范围的产品可通过农机新产品试点、农机专项鉴定等渠道按程序纳入补贴。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加快智能化农业机械研发进程,并针对农业机器人等前沿领域,推动设立研发专项;支持具有创新能力的农机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牵头承担研发任务,加快推动智能农机核心零部件研发创新。在此基础上加大示范推广和购置补贴力度,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智能农机产品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助力智慧农业发展。 

● 三、关于加大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建设力度 

我部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工作,于2016年成立了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步设立了大数据、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四个标准工作组。成立以来,该委员会开展农业信息化标准化研究,提出标准体系,推进标准规范制修订,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标委会研究制定了《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暂行)》,正式制发《农业信息基础元数据》《农业数据共享技术规范》2项标准,《农业大数据核心元数据》《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农产品批发市场分类预编码》《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产品分级规范》等多项标准进入编制和报批阶段。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在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农业数据共享技术规范》和《农业信息基础共享元数据》等现行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在标准适用范围进行了推广,特别是在推进我部农业数据资源整合相关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逐步走上快车道。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充分发挥标准对促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将标准化纳入“十四五”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体系建设,出台“十四五”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开展国际合作,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化更好融入双循环格局;筹划建设数字农业标准检测中心,通过标准工作提升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中国南和设施农业产业集群 

● 四、关于农业数据开放共享 

“十三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5项基础性工作和11个重点领域,对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做出总体安排。2016年起,在北京等21个省份开展了涉农数据共享、单品种大数据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水稻、大豆、油料、棉花等8个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试点。2017年11月,建成上线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聚合全链条数据资源,推动大数据在行政管理领域深度应用。2018年1月上线部网站数据频道并于2020年3月改版升级,为广大公众提供大量权威、及时、可机读、可再加工利用的数据,公众可利用开放的数据开发丰富的数据产品,更加充分挖掘数据的价值。 

下一步,我部将不断升级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全产业链数据采集、处理、挖掘、分析、预警、预测系统,实现对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链条全过程全渠道的有效监管、智能决策和科学管理。 

● 五、关于强化智慧农业人才队伍建设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都把培养数字农业技术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作出了专门部署。一是支持高校开设智慧农业相关课程。2018年以来,教育部先后批准10余所农业高校开设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本科专业,批准开设智慧农业专业15个、农业智能装备工程专业6个、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2个。同时支持涉农高校开展农机装备、智慧农业创新研究,重点围绕农业生产数字化设计、智慧化控制、精准化运行等环节,支持和推动高校在遥感、信息、计算机和现代加工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向农业生产领域转化。二是鼓励信息化人才进入农业领域。积极搭建返乡入乡创业平台,2017年起连续三年举办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吸引和鼓励社会人才投身智慧农业发展。通过培育壮大创新创业群体,推进产学研结合,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协会等机构的信息化人才积极参与智慧农业科学研究、应用推广,推动智慧农业技术成果不断涌现。三是大力开展农村智慧农业人才培训。2018年起,我部会同中组部举办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截至目前,共举办14期,累计培训学员1500人。2015年起,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农民运用手机查询信息、网络营销、获取服务、便捷生活的能力,累计培训受众超过1亿人次。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数字农业人才培养,强化农村基层干部信息化意识;继续开展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和电子商务培训,进一步教会农民专业技能,让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为数字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010–59191507 

农业农村部 

2021年9月6日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官网。本文由“中农富通”公众号编辑整理。内容旨在提供更多行业资讯,如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会立即处理。 

中农富通乡村产业发展研究院数字乡村研究所专业提供涉农领域的大数据应用、食品安全溯源、智慧农政、农业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国土空间规划、数字农业园区与数字乡村等解决方案。可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智能化、园区智慧管理与交互体验、农产品溯源、农业生态监管、农业全产业链监测预警、高素质农民技术培训、农村电商、农业农村应急指挥、农村公共服务等涉农领域。通过内外部的广泛合作,为政府、企业、农业园区主体提供专业涉农领域的大数据,应用食品安全溯源、智慧农政、国土空间规划、数字农业园区与数字乡村等解决方案。 

中农富通分支机构——北京中农富兴农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以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校为技术依托,借助国内外信息化领域先进技术,结合中农富通在农业规划、农业科技服务领域的多年实践深厚积淀,致力于信息化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推广落地。以“知农智农 合作创新”为发展理念,致力于农业物联网规模化应用、智慧农业软硬件研发、农业大数据分析、县域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为智慧设施、精准农业、智慧园区、农产品溯源、智慧农产品仓储物流、县域农业大数据建设等提供智慧化整体解决方案和软硬件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