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5月25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显示,《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贯彻执行。
根据方案,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实验区”)力争到2025年产业链条科技贡献率达到70%,机械化普及率达到80%,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基地总规模力争达到100万亩,年产葡萄酒3亿瓶以上,实现综合产值1000亿元左右。
力争到2035年,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基地总规模突破150万亩,年产葡萄酒6亿瓶以上,实现综合产值2000亿元左右。更重要的是,到2035年,综合实验区的现代葡萄与葡萄酒产业、生产、经营三大体系要力争全面建成,宁夏葡萄与葡萄酒对外开放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基本达到中国葡萄酒现代化发展阶段。
与发展目标对应的是详尽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根据方案,综合实验区的实施范围划分为核心区和辐射区,其中核心区规划面积108平方公里,包括银川市永宁县闽宁片区94平方公里与贺兰县金山片区14平方公里;辐射区规划面积394.2平方公里,包括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片区144.74平方公里、吴忠市青铜峡市鸽子山片区176.09平方公里、红寺堡区肖家窑片区40.02平方公里以及同心县罗山东麓片区33.35平方公里。
对于核心区与辐射区的功能定位,方案中指出,核心区将着力打造中国葡萄与葡萄酒研发中心、酿造技术研究中心、品牌展示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智慧园区运营中心及产业总部经济中心;而辐射区主要复制推广核心区先行先试的成果和成功经验,与核心区配套联动。
方案中提出的主要任务有三条引人关注,一是提出“特色酒庄+全球营销”模式,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酒庄,并鼓励酒庄与国内外大型葡萄酒营销企业组建营销联合体,全面激活销售链;二是对标世界主要葡萄酒产区,构建宁夏产区葡萄酒产品评价分级模式和标准;三是推动“葡萄酒+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加快酒庄旅游线路产品创新、葡萄酒文旅产品提质升级、葡萄酒产业与康养产业融合等。
另外,方案中关于政策支持的内容主要有八条,涵盖了监管、金融支持、技术支持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