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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融合经营主体“ 互利共生” 激发乡村振兴组织动能

2024-06-25 阅读量: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党中央针对新时期“三农”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农业经营主体“互利共生”作为实现农村产业深度融合、激发乡村振兴“组织动能”的重要手段,需要内外双轮驱动及多重治理模式交叉组合。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应以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为重点,创新农业产业组织模式,完善互利共赢利益联结机制,明晰外部环境作用边界。

一、农村产业融合是农业产业化的高级形态
农村产业融合是农业产业化的高级形态,是以农业为依托、以农户及相关生产经营组织为主体,基于各地的资源禀赋、政策环境和市场需求,通过整合、延伸、拓展、渗透等内源型与外向型“双向融合”,带动资本、技术以及其他各类要素资源优化重组,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型农业组织方式和体系,是基于多主体协同、多要素整合、多业态交互、多机制联动、多模式推进而形成的一种互利关系的过程,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因此,农村产业融合是融合方向、融合动力、融合环境和融合成效的有机结合。


二、农业经营主体“互利共生”,五大融合理念创造利益最大化
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组织,它既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地承包农户,也包括那些不具有农业户口或不居住在农村、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主体。在本文中,农业经营主体的范畴包括农户(含小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龙头企业(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数字企业)三大类。农业经营主体“互利共生”是农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三大共生单元。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从交易关系融合、技术功能融合、组织身份融合、价值理念融合、主体利益融合五个维度出发,基于强势和弱势两种产业地位,形成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链前端“内生进化”与后端“嵌入进化”双向共生路径,创新共生模式、传递共生能量,实现业务功能互补、关系互动持续加强、利益分配互利均衡的一种理想的自组织状态或战略联盟。
其中,交易关系融合是不同主体间交易渠道、关系契约、经营业务等方面的融合,是一个交易频率不断增强、交易关系愈加紧密的过程;技术功能融合是行业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在各经营主体间的推广应用融合,是采纳程度不断加强的过程;组织身份融合指不同主体加入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组织后在身份上的融合,是身份认同的过程;价值理念融合是生产经营、风险防控、社会服务等理念的融合,是价值趋同的过程;主体利益融合是产业链上的主体在价值链方面的融合,是价值溢出、利益共享的过程。

三、农业经营主体“互利共生”推进农村产业融合路径
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农村产业融合是重要抓手。农村产业融合的基础是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主体主导的农村产业融合,不仅能通过扩大规模效应发展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还能通过内外“双向”融合多元化经营,实现二、三产业增值利益分享。下文将着眼于农业经营主体的“五融”共生维度和“双向”共生思路,提出农业经营主体“互利共生”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路径。
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夯实产业融合基础
一是加大精英成员培育。以人才培育与技术引进为先导,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拓宽新型职业农民的外延,突破以种养为基础的传统农民的范畴,将农业全价值链环节和复合型功能的从业人员都囊括在内,引入农创客、返乡农民、乡村能人、新乡贤、农业职业经理人等主体从事农村产业融合事业,培养一批兼具“信息技术+农业技术+管理技术+‘三农’情怀”的高素质职业农民。二是创新培训形式内容。通过农技推广体系、商业企业培训服务和院校研究人员授课等线上或线下的灵活形式,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丰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内容,搭建集中授课、现场实操、线上授课等多层级培训平台,创新“专业研修+技能鉴定+职称评定”多层级培养模式。三是嫁接农业技术资源。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与企业或合作社组建技术开发战略联盟,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加快“汗水型”农业向“科技型”农业转变。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种养、农机作业、产品加工的深层次融合,加快实现经营主体数字化基建技术、生产技术、流通技术、管理服务技术的有机整合,积极推动数字技术自主研发和集成创新。
创新农业产业组织模式,深化产业融合深度
一是发挥合作社中间组织作用。在“内生进化”和“嵌入进化”过程中,围绕“三链同构”将合作社视为联结弱势主体(小农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与强势主体(龙头企业)的重要桥梁。在农村产业融合初期,推动农户加入合作社实现“吸附式”融合,从而获得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实现融合能力的加强,构建生产环节的“环融合”;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期,推动合作社再组织化实现“互利共生型”融合,基于资源禀赋差异选择“社企联合”“社村联合”“社社联合”等不同模式,围绕补短板、强优势,构建围绕农业产业链上下游的“链融合”,这一环节是实现“内生进化”中由前向产业链条向后向链条延伸的关键,也是“嵌入进化”中由后向产业链条向前向产业链条拓展的支撑;在农村产业融合后期,推动成熟联合社围绕不同供应链协同发展实现空间融合,其融合功能拓展到生产、供销、信用多元服务,构建异构性产业联盟性质的“层融合”。二是创新主体融合模式。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N”的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浙江“三位一体”农合联、安徽“农业联合体”、四川崇州“农业共营制”等模式的探索与试点,进行“抱团经营” ,形成强大合力,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分工协作、规模经营、互利共赢等功能,为做优特色产业、促进共同富裕闯出一条新路子。
完善互利共赢利益联结,稳定产业融合成效
一是以利益联结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生产托管、资产租赁等利益联结模式,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探索“产业联盟一体运营”“订单收购+分红”“土地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 等互惠共赢、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户和经营组织能够更多分享产业融合“红利”,推动价值分配向上游农户倾斜,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一产变三产、社员变职员”。二是以多元治理稳定互利共生关系。以德治、法治、自治、智治“四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思维,完善以价格和质量为基础的市场治理、以正式书面合约为保障的契约治理、以共同价值理念乡村行为规范为手段的关系治理、以清晰和流动产权为依托的产权治理,在不同交易关系中采用不同的主导性治理机制安排以及不同治理机制的合理组合。同时,要强化互联网思维,畅通信息渠道,节约交易费用,推进“订单农业”“菜单农业”“ 基地农业”等稳定交易关系的发展,从而保障“互利共生”关系的长期可持续性。
明晰外部环境作用边界,强化产业融合保障
一是明晰作用边界,优化政策组合。“双循环”格局下农产品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与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创新紧密交织,需要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简化优化管理市场的职能,制定“边界清单”。同时,政府施策要兼顾普惠性与差异性,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求精准施策,因地制宜进行分类补贴,形成人财物最优组合配套,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二是优化要素供给,营造共生环境。推动农村土地、金融等要素供给改革,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地区稳妥探索农房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完善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破解产业融合发展瓶颈约束。同时,要以“数字乡村”“未来乡村”等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现代农业园等园区的集聚和溢出效应,破除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平台障碍,营造有利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软硬件生态环境。三是转变发展理念,迎合消费需求。在当前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培育和挖掘市场规模优势和内需潜力的过程中,农业经营主体要转变发展理念,在更高层面、更广领域发挥农村产业融合效应,加快推动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的物质和文化产品消费。
素材来源  |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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