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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2025-01-20 阅读量: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金书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有关要求,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农业领域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出了具体要求。

什么是农业生态产品,为什么现在要强调价值实现

生态产品就是指生态系统为经济活动和其他人类活动提供且被使用的货物和服务贡献,通常分为三类: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这类产品直接为人类提供物质资源,包括粮食、水果、木材、水产品、中草药、牧草、花卉等,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这些产品通过维持或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提供惠益,例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洪水调蓄、气候调节等,对维护生态平衡和环境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这些产品通过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提供非物质惠益,例如旅游休闲、康养服务等,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和身心健康的追求。

农业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有文献、资料、实践和人们直观印象来看,一提到生态产品,首当其冲的就是农产品。当前,之所以要强调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方面是源于其一直以来的有用性和越来越凸显的稀缺性。农业所提供的物质类生态产品,如粮食、禽肉蛋奶、生物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2万美元,成为中等偏高收入国家,高品质农产品和优美乡村环境成为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稀缺品。同时,由于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持续扰动,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退化加剧,农业的调节功能被寄予厚望。另一方面,农业生态产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在现有市场中交易不充分。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优质不优价“劣币驱逐良币”,市场发育不健全,农业的生态调节服务难以转化为产值和收入。因此,亟须健全机制,促进农业领域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相互转化,即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路径设计,将绿水青山中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变现”,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利用经济效益反哺生态系统。

推进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载体:农产品碳标签

实践中,物质供给类产品的价值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例如生态产品认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等。调节服务类产品的价值主要依靠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主要有纵向转移支付、横向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手段。文化服务类产品的价值主要依靠“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政府负责加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经营主体负责多元化经营。但当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普遍存在家底不清、核算口径不一、数值过大、结果应用操作性不强、价值实现路径不多、权属不清等问题。由于农业具有分散、规模小等特征,这些问题会更突出。

《指导意见》对于提升农业生态价值和推进价值转化都作了具体部署,总体上就是通过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提升生态价值,通过优质优价、碳交易、发展生态服务产业等途径转化生态价值。综合《指导意见》要求,本文认为,要克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的“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和农业自身的分散、小规模特征,要在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的基础上做价值增量,优先以权属清晰、计量简单的物质供给类产品为主要载体,将附着于实物的各类生态产品和服务进行价值转化。从《指导意见》主题来看,要将农业生态价值实现置于全面绿色转型的大框架下统筹考虑,“全面”即“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这就要求绿色转型要贯穿农业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而“碳”是最为综合的衡量指标。因此,开展农产品碳标签可能成为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抓手,由此构建“农产品溢价—绿色金融支持—生态资产交易”三步走的农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

第一,通过标示农产品碳足迹、碳等级反映生产过程的清洁程度,让低碳产品获得生态溢价。借鉴有机、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方法,参考家电行业能效标签制度,建立农产品碳标签制度体系。普通消费者通过标签就能大体判断该产品在同类产品中的碳等级,并为不同等级的产品支付相应价格。随着人们环境健康意识和支付能力的同步提高,消费者更加愿意为环境友好的产品支付高价,这就意味着采取低碳生产方式的农产品更易获得更高的价格。民宿、乡村旅游等文化服务类产品也可以参照开展认证。

第二,通过产品碳足迹、碳等级可以建立生产者碳信用账户,成为生产者获得金融机构授信的重要依据,让低碳的生产者获得更低息的银行贷款。另外,还可以将农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减排增汇量用作抵押或质押标的,转化为金融市场上认可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更可以进一步创新碳期货、碳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第三,大量具有碳标签的农产品可以集合形成碳资产,参与碳交易。开展农业碳资产交易,既要克服分散、小规模的缺陷,更要注重广大农业生产者的权益保护和利益分配,因此要充分发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优势。在国家碳市场尚未将农业纳入其中的情况下,可以率先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农业碳交易区域试点,引入碳普惠机制,以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县以下行政单元为单位,开展多层次的碳交易。通过试点不断完善方法学、监测计量方法和交易规则,逐步争取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CCER)市场。

如何构建农产品碳标签体系 促进生态价值实现

一是加强农业减排固碳核算的方法学研究。减排固碳效果是实施农产品碳标签的基础前提。农业温室气体以面源排放为主,且不同区域和生产条件下,减排固碳效果差别很大。有必要针对特定减排固碳项目,加强相关方法学研究。为推行农产品碳标签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增强农业减排固碳项目的国内国际认可度。

二是探索建立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监测、报告、核查(MRV)体系。MRV体系是保障碳交易公平可信和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为确保农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有效运转,必须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建立MRV体系,提高农业碳溢价的公允性和可信度。

三是加强农产品碳标识全流程制度规范建设。目前,农产品碳标识制度以企业自发实践为主,相关制度流程仍不健全。一方面,应加强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将“自下而上”的探索实践转化为“自上而下”的制度规范。另一方面,应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畅通政府、企业、农户、平台之间的联系渠道。还要加强国内外在农产品碳标识制度设计的沟通交流,提高我国农产品碳标签的国际认可度。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金书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