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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共同发力,破局数字农业

2023-03-03 阅读量: 来源:网络,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内容来源:根据网络内容整理,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强调,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推进数据整合,加快国家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建设,搭建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制定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健全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常态化开展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核算;创新数字技术,实施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创新中心、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协同推进智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拓展应用场景,认定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试点。 

根据《发展规划司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制定《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实施分工方案,开展数字农业建设试点,打造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和数字农业创新中心。

2021年7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共同发布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指导各地开展数字乡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2022年《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围绕信息基础设施、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乡村建设治理数字化、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乡村数字文化、智慧绿色乡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内容、丰富案例,更好地指导各地建设数字乡村。

2023年,继续实施数字农业农村规划,整合资源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和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开展数字农业试点,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应用。

“ 数字化是科技赋能农业最有力的体现。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基础,同时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自古以来,我国对于农业发展就极为重视。但近年来,农业资源和需求间的矛盾不断凸显,如何利用有限资源满足更多人的需求,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数字农业”应运而生。数字农业是将数字化信息作为农业新的生产要素,用数字信息技术对农业对象、环境和全过程进行可视化表达、数字化设计、信息化管理的新兴农业发展形态,是数字经济范畴下用数字化重组方式对传统产业进行变革和升级的典型应用之一。

01

看31省如何发力,破局数字农业

北京市

01

2022年9月,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北京市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提出到2025年,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数字化水平由全国中下游跃居全国前列。

2023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落实农业中关村建设行动计划,加快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天津市

02

天津加快数字乡村发展,高标准推进天津市西青区、津南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不少养殖类企业被纳入其中。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数据交换和大数据分析治理为切入点,通过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大数据决策平台等核心功能,持续推动农业大数据建设。截至目前,天津农业数据平台积累结构化数据4000多万条,累计产生18多万条分析结果,实现了涉农数据的“聚”“通”“管”“用”。

河北省

03

2021年,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智慧农业示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行动计划提出,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聚焦6大任务,实施6项工程,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创新发展,加速农业产业数字化进程。

到2025年,打造形成100个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展示、创新、应用示范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智能化应用率达到100%,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高效便捷的智慧农业发展目标。

河南省

04

2021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到,农业数字化转型稳步实施。全省行政村益农信息社覆盖率达到85.8%,农业数字化设施加快部署,建成了一批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等物联网示范基地,鹤壁市入选全国首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工业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实施机器人“十百千”示范应用倍增工程,培育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571个、上云企业超过10万家,中信重工矿山装备、一拖现代农业装备等8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入选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全面展开。跨境电商、共享经济等新型服务模式特色突出,形成以中钢网为代表的B2B电子商务平台、以UU跑腿为代表的生活服务共享平台等一批平台经济企业,建成龙门石窟全国首个智慧旅游景区,物流信息全程监测、预警及需求对接服务平台覆盖全省国内物流量的86%,2020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9万亿元,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交易额达到1745亿元。

安徽省

05

2022年1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提出五个行动,19项措施,将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2023年 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数字乡村智慧农业暨农业产业互联网试点,新建数字农业工厂100个。

山东省

06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智慧农业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联合出台了《山东省数字乡村战略实施意见》《山东省数字乡村行动计划(2022-2025)》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我山东省数字农业谋划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重点工程,布局实施了一批数字农业发展推进措施,为促进数字农业发展做好了顶层设计。 

下一步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一体化,强化整体协同;推进数字农业标准化建设,构建规范标准体系;推进数字农业教育培训,弥补人才短板;加大数字农业资金投入,夯实物质保障基础。

黑龙江省

07

黑龙江垦区 自1996年开始进行精准农业与技术的前期研究,北大荒农垦集团早在2017年就布局开始布局数字农业,在规模化、机械化的基础上,推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为标志的智慧农业。

2023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哈尔滨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中国移动大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加力推进5G、千兆城市、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50个以上。

2022年8月,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5G与数字农业农村论坛”上,提出依托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AI、无人机等技术在内的移动通信和前沿技术不断实现新突破,发展出新模式、新应用、新业态,赋能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是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支撑,是国际开放创新的重点领域。

吉林省

08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继续开展“数字村”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全省要完成两项工作:一是对第一批建设的12个“数字村”进行提质升级,二是新建18个“数字村”试点,搭建县乡村三级平台,开展“数字村”试点软硬件建设与应用服务,完成“数字村”试点合作社数字化改造,组织“吉农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应用等内容。

2023年将建设吉林农业大学国家数字农业区域创新分中心(东北)、吉林省榆树市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玉米品种)、吉林省德惠市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玉米品种)、桦甸市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肉牛品种)等4个数字农业项目。

《吉林省数字农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数字农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数字吉林建设,全面促进乡村振兴。互联互通的省、市(州)、县(市、区)级数字农业云平台体系搭建完成、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融合,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农业数字化进程加快。

辽宁省

09

202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数字乡村发展规划》,到2025年年底,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乡村数字经济稳步提升,乡村4G深化普及、5G创新应用,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超过80%,农业数字经济占农业增加值15%,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总交易额20%,基本形成乡村智慧物流配送体系。智慧绿色乡村建设初见成效,畜禽养殖数字化基地覆盖率达到30%,农产品进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超过50%。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涉农县(市、区)应急广播覆盖率超过70%。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数字化应用率达到90%。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中心和农村电商产品品牌培育取得积极进展,农业在线服务占农业信息化服务超过50%。

到2035年年底,数字乡村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城乡“数字鸿沟”基本弥合,农民数字化素养显著提升,新兴的数字技术在乡村顺畅融入,农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与工业基本持平,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广大农民美好的幸福生活基本实现。

山西省

10

2022年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规划》,到2025年,山西省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达到35%,年均增长7.3%;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总交易额比重达到13%,年均增长14.8%;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5%,年均增长3.2%。

确定了“十四五”时期的四大主要任务,即: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化建设、资源库建设、应用平台建设)、构建智慧农业生产体系(发展智慧种业、智慧农田、智慧种植业、智慧畜牧业、智慧渔业、智慧农机)、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数字化、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数字化、农村电商发展)、构建乡村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建立乡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技信息服务平台、增强农业农村数字创新能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智能化监测)。确定了六大重点工程,即: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工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业农村大数据“1311”工程、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县域数字农业农村监测评价体系工程和数字农业农村人才培育工程。

陕西省

11

2022年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到 2025 年,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覆盖省市县的陕西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数字“三农”协同管理平台、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天空地一体化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基本形成,数字农业农村服务体系不断深化应用,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新建数字农业农村示范基地50个,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200亿元,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0%以上,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超过40%,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

2023年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县域经济持续壮大,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力争绝大多数县形成1—2个百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

内蒙古自治区

12

2023年内蒙古将建设4个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奶牛品种)、内蒙古自治区土右旗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玉米品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马铃薯品种)、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数字畜牧业(羊)创新分中心建设项目。

甘肃省

13

2021年《甘肃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农业生产、加工环节数字化改造,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

发展戈壁农业,向荒滩“要效益”。近年来,酒泉市肃州区把戈壁荒滩与光伏、冰雪融水等资源结合起来,与有机质栽培、高效节水等先进技术组合起来,跳出传统耕地限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成功化解了粮菜争地,实现了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

青海省

14

2021年分别在循化县、贵德县批准创建鸡蛋和奶牛2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

《2022年青海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强调,2022年还将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和现代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围绕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开展数字技术和产品集成应用示范,开展线上青海特色农畜产品营销推广活动等助力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

15

为加快我区数字农业示范推广,全面总结智慧农业应用的典型经验和技术模式,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自2022年7月以来,从2021年农业物联网推广项目、2022年数字农业示范项目及经营主体自主建设的数字化提升项目中,遴选了20个产业基础好、实施效果佳、具有一定推广价值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数字农业技术应用示范点,深入实地调研走访,整理形成《宁夏数字农业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汇编》。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数字农业建设步伐,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加强与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合作力度,以农产品质量追溯为切入口,进一步创新追溯方式、细化追溯精度、扩大追溯覆盖面,建立从基地到市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标准化追溯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提振消费信心。同时,要创新运行模式,探索将农产品质量追溯与电商、物流等行业的融合,真正实现为农业生产者增效、为终端消费者服务,不断促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助力乡村振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6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系统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数字新疆战略,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升级,积极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紧跟数字时代发展步伐,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数字强基”工程,推进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数据中心建设,支持新疆软件园创建“中国软件名园”,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带动一批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西藏自治区

17

西藏自治区大力推行“数字西藏农科”建设,不断将信息化与产业融合,青稞种植监测、设施农业数字化、畜禽养殖业数字化等一批数字化项目开始试点,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深入推进。2021年西藏信息消费规模达70亿元,网上零售额超138.4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300亿元,电子商务企业达2200余家,网商数量突破3万家,电商从业人数1.6万余人。

“十四五”期间,西藏将加快布局5G、绿色数据中心、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积极融入“东数西算”布局,加快发展高新数字产业,建设面向南亚的数字港,推动数字经济规模突破600亿元,数字经济将成为高原发展新动能。

江苏省

18

2021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到2025年,覆盖省市县的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全面建成,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70%,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超过45%,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600亿元,新建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100个以上。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融合,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

江苏“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

%

65.4%

70%

预期性

2

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

%

33.5%

45%

预期性

3

农产品网络销售额

亿元

843

1600

预期性

4

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农林牧渔总产值比重

%

11%

16%

预期性


浙江省

19

浙江省《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到 2025 年,浙江乡村基础网络体系逐步完备,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全面建成,乡村数字经济发展壮大,城乡“数字鸿沟”逐步消除,实现“三农”数据“全面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应用“横向协同、纵向贯通”,为农服务“上下联动、实时高效”,致力打造国家数字乡村建设的展示窗口、乡村数字生活的服务标杆、乡村整体智治的先行样板,建设数字农业工厂400个,数字化种养基地3000个。

上海市

20

2023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新建1万亩粮食生产无人农场,持续提升蔬菜生产机械化水平。

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市乡村振兴战略和都市绿色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农业云平台,增强农业数据汇集和治理能力,推进农业数据资源库、网络平台与农业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动新型农业主体“一主体一编码”,实现亮码买药、扫码巡检和扫码溯源等场景应用。探索构建“申农分”积分体系,从生产经营能力、生产经营活动等维度综合评价农业主体。

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探索推进蔬菜生产基地工厂化、智能化,应用先进栽培技术和智能化自动控制系统,实现标准化、精准化、智能化调节控制。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无人农场试点示范。强化农产品电商发展支撑,推广供销e家、鱼米之乡等乡村产品公共服务公益平台,支撑乡村产业主体“卖产品、卖旅游、卖文化、卖服务”,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持续开展农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湖南省

21

《湖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规模进入全国前10强,突破25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15.8%以上;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5%,其中数字产业化总量突破7500亿元,产业数字化总量突破17500亿元。

同时《湖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加快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设施数字化信息化改造,构建“互联网+”农业体系,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种养、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的应用。建设一批省级5G智慧农业园区、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

湖北省

22

2021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湖北省数字农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数字农业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和相关信息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进一步整合完善,数字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在农业产业中得到更广泛应用,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数字农业成为引领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十四五”期间,大力深化数字农业推广应用,打造10个数字农业试点县和100个数字农业应用基地,实现“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在主要农业县全覆盖。

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到2025年,我省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突破性发展,数字产业化水平居全国前列、产业数字化能力快速提升,建成“光芯屏端网”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数字生活成为新风尚,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打造智能美好城乡,构建场景化、人本化、绿色化、智能化的“数字社会样板”;构建整体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和全域智慧协同治理体系,建设“整体智治”的现代数字政府;构建形成安全、健康、开放的数字生态环境,打造全国数字化发展的“生态湿地”。

《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也强调,培育农业数字化应用。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在小龙虾、柑橘、茶叶、生猪、禽蛋、蔬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开展单品种全产业链数字赋能行动,整合各级涉农数据资源,搭建管理平台,实现精准化管控、智慧化发展。培育80家细分行业领军龙头企业、800家成长性龙头企业、带动近800万户农户增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培育一批省级试点地区。到2024年底,力争创建4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打造8个数字农业试点县和80个数字农业应用基地。

四川省

23

202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到 2035 年,全面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 化基本实现,核心要件是旱涝保收、高产高效、优质多样、生活 便利、乡村美丽、移风易俗。基本目标是:农业高质高效。粮食 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更加有力,现代农业种业、装备、烘干冷 链物流体系等科技创新能力跃上新台阶,核心种源基本实现自主可控,农田建设质量显著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 完备,产业链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 合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

2023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出台数字四川建设方案,实施国家“东数西算”等重点工程,推进算力调度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国家级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加强与重庆协同,推动建设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国家示范区。加快突破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有序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成链集群发展。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新增3万家企业上云。

重庆市

24

2021年重庆市发布《重庆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到2025年,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数字乡村·智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国家级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采集和汇聚体系基本建成,天空地一体化农业农村监测网络全域覆盖,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基本形成,智慧农业服务体系和农户信用体系不断深化应用。新建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200个,全市农业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150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240亿元,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以上,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超过50%,探索建设西部“智慧农业·数字乡村”示范区。

贵州省

25

2022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贵州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到 2025 年,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总产值突破 3500 亿元;全省数字经济 增加值实现倍增,在 GDP 中的占比达到 50%左右;三次产业规模 以上企业基本实现大数据深度融合改造全覆盖。

赋能农业现代化发展 夯实智慧农业基础,推进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物联网、5G 等技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构建“空天地人”一体的农业大数据可持续采集更新体系,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现代智慧农业产业园。加快推动农业向生产管理精准化、质量追溯全程化、市场销售网络化融合升级,实施农业资源环境精准监测,开展农业自然灾害预报预测,强化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深化农业智慧产销对接,用好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农产品基地、合作社的“订单式”生产模式,深入推进“黔货出山”。持续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提高重要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培育“黔农产品”品牌。推进全省农业产地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发布农产品价格指数。

云南省

26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提出建设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整合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数据资源,共享相关部门涉农数据,联通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基础数据库,建设包括空间基础数据库、基础地理数据库、自然资源数据库、农业资源数据库、专题数据库等5大类数据库为主体的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实现“云南农业资源一张图”管理。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云南规划》,强调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推进农业土壤、气候、产业分布等各类数据在一张图上叠加,实现农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鼓励企业发展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等数字化农业特色应用,建设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智慧农业产业园区、智慧农场、农业智慧物流配送中心等。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建立绿色农产品线上销售、供应链协同、防伪追溯等体系,推动种植、养殖、采购、销售到追溯全链条数字化升级,全面提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附加值。支持企业创新合作模式,补齐农户使用数字技术短板,持续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充分挖掘农产品价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江西省

27

2021年《江西省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3年,完成19个省级以上数字乡村试点县、100个数字乡村小镇和30个数字乡村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全省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占农林牧渔增加值比重达到28%,规模达到700亿元以上,到2025年,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

2022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到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产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总产量稳定在430亿斤以上,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079万亩;生猪产能巩固提升,其他重要农产品保持合理自给水平。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全面升级,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更加巩固,农业科学技术、设施装备、绿色发展、经营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全面进步,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乡村基本建成。农民全面发展,文化素养和就业技能显著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迈上新台阶,现代农民成为乡村振兴重要支撑力量。城乡全面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形成,城乡基础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现,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

海南省

28

2020年《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提出,打造热带特色农业创新基地。提升南繁科技城与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信息基础设施和配套大数据公共服务能力,支撑(南繁)种业创新实验室等一批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南繁育种在线服务新模式,打造国际化种业科创服务中心。建设海南数字“三农”服务平台,推动涉农数据资源共享和智能分析,辅助科学决策。探索新一代智能农业机械装备与海南特色经济作物的全产业链融合,结合多种信息技术打造“耕、种、管、收、储、存、运”全流程智能化、无人化示范基地。积极探索运用遥感、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特色农产品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智能化发展水平。推广特色农产品溯源、物流管理等网络化管理和营销模式。拓展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发展壮大热带特色农业电商产业。

2021年《海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设现代农业园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提出促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改善农业设施装备、发展智慧农业、打响海南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等5个方面任务,加快农业园区化、设施化、数字化、品牌化发展。

2022年《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海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打造海南数字“三农”服务平台。推进海口市琼山区全国数字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发展智慧乡村旅游,探索“一部手机游海南”。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

福建省

29

2023年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提高数字农业发展水平。实施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二期)项目,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

广东省

30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广东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提出到2025年,广东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实施。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消费体系加快融合。农村数字化管理水平日趋完善。实施数字农业发展联盟、数字农业试验区、大湾区数字农业合作峰会“三个创建”,推动数字农业产业园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云上云、科技示范创新团队、数字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数字农业示范龙头企业、数字农民专业合作社、数字农业农村新农民、数字农业农村重大应用场景(模式)等“八个培育”。

广东省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壮大休闲旅游、数字农业、预制菜、农业微生物产业等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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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广西立足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推进重要农产品监测预警工作,重点监测农产品价格运行和供需形式变化,提升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研判能力。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82县建立了602个重要农产品产地市场和批发市场价格监测点,覆盖粮食、生猪、糖料、蔬菜、水果等106种农产品,逐步建立健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渔业4个农产品大类价格信息的采集、查询、分析机制,形成一系列对上有决策参考价值、对外有市场影响力的分析报告,实现按周、月、季、年在微信、微博上发布,为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稳定运行提供了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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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农业面临的4大难题

中国的数字农业依然处在相对早期的阶段,大量硬件投入实际上还未完全解决农业的根本问题。很多地方的数字农业建设,都存在“增量不增收”,“种,产,销”三个阶段脱节,或者数字概念脱离实际生产环境等问题。具体包括:

1.重硬件,轻软件

无论是政府还是农户容易把数字农业与农业机械化的概念相混淆。数字农业与农业机械化的根本区别在于,机械化是用机械来代替人工劳动,数字农业则是以数据来驱动机械实现自动化运转和智能化调节。没有数据和软件来驱动的物联网,其实还是工具,与机械农业并无本质上的差别。打通软件平台才有打开大数据,智慧农业,数字经济大门的钥匙。

2. 有数据,没智慧

数据是数字农业的基础资源,近年来政府与企业多在数据采集上投入重金。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业务化方向和必要的数据运营技能,对获取数据的质量控制、分析加工和建模应用方面的工作相对滞后。数据的获取与应用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只有不断尝试利用数据产生业务价值,才能建立有价值的数据采集渠道。

3 .数字经济薄弱

当前中国数字农业的绝大部分应用还停留在生产环节,严格来说处于现代农业3.0的初级阶段,产业链其他环节的信息化和经济化程度较低。虽然农业部提出了“全产业链”的农业大数据发展路径,尚未能充分激发产业链其他环节的潜力,农产品电商的经营方式也还未开始数据驱动的尝试。农业的数字经济和其他的数字农业关键因素有所不同,其实农业数字经济是以市场资本反向驱动的。农业电商的模式是以数字驱动市场经济,在市场推广营运、产品特性、物流等方面受到了非常多的阻力,如若当反向驱动形成现实,一切问题就变得简单起来。

4 .产品化能力弱

近年来,农业数据服务企业层出不穷,但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服务能力普遍不足,产品市场化困难。数据产品的服务能力严重依赖于数据质量,随着高价值数据的不断积累,有望提升产品实用性。只有持续打造有生命力的数据产品,才能撬动庞大的农业数字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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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数字农业的发展趋势

以“数字化”为特征的现代农业4.0是毋庸置疑的未来,数字农业将带来更高的产业效率,更公平的价值分配,更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我们认为中国数字农业的发展将呈现以下六大趋势:

1. 数据供应定制化

数据资源是发展数字农业的基石。目前中国数字农业面临数据采集成本较高的困境。随着数据思维深入人心,数据采集的组织成本将大幅下降;随着农业物联网的升级换代、公共数据的不断开源以及从业者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数据采集的显性成本将不断减少。未来所有的农业产业单元都将拥有定制化的数据供应系统。而且,数据仓库里的静态资源将随着拥有者的数字化能力提升而不断流入产业链,通过交换、融合或再生,去不断创造价值,实现业务的数字化驱动。

2. 数据模型国产化

发现数据价值是数字农业发展的动力之源。以色列可以把硬件设备卖给我们,却绝不开放后台系统,因为真正的核心技术是实现数据价值的模型。当下,随着大国科技竞争的加剧,引进科技成果的壁垒不断增高,而且由于国内外农业业态差异大,我们无法套用国外的模式与模型。另一方面,中国不断鼓励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产业与学术、农业与数据科学的跨界合作正在逐步深入,因此实现产业核心数据模型的自主研发是大势所趋。

3. 农业机械智能化

机械化与智能化之间只隔着一个“数据驱动”的距离。中国制造2025战略明确把“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顺应市场潮流,海尔、金风等老牌制造厂商已经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寻找新的增长点。农机厂商也必将不断利用数据为机械赋能,适应数字农场的场景需求,实现从制造商向服务商的转型升级。

4. 产业链虚拟化

随着农业产业各环节数字化程度的有效提升,当数字化的机器智能与商业智能走进生产与经营,产业链将不断走进网络,在网络世界逐步完成现实的数字化映射。产业链虚拟化将进一步推动消除信息不对称,提高产业效率,发现新的增长。

5. 供应链金融普惠化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迅猛发展,据测算,到2020年,中国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规模可达14.98万亿元。供应链金融是产业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优化资金流来促进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物联网、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数字农业将有效推动中小企业有机的融入产业网络体系,为供应链金融普惠化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同时,农业产业虚拟化进程所带来的产业信息透明化和主体信用可追溯也将为金融风险的量化管理提供切实的保障。

6. 数据安全增强化

无论是农田数据还是企业的经营数据都是反映从业者生产经营状况的关键信息。数据带给产业动能的同时,也存在被滥用的风险。因此,数据安全是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基本保障。存储和应用数据的信息化系统安全性的诉求将不断增强,数据权属问题也将随着法律的完善而得到妥善解决,解除产业数字化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