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资金支持
中央奖补资金1亿元,分3次拨付:
资金支持
中央奖补资金1亿元,分3次拨付:
(1)批准建设:0.3亿元;
(2)第一次绩效评估通过:0.3亿元;
(3)第二次绩效评估通过:0.4亿元。
申报对象
县级政府主导,需整合龙头企业、合作社、科研机构等资源。
申报时间
省级申报截止:通常在每年3-4月(2025年3月15日前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县级政府主导,需整合龙头企业、合作社、科研机构等资源。
申报时间
省级申报截止:通常在每年3-4月(2025年3月15日前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部委评审:5-6月组织专家评审,7月公示结果;
资金拨付:通过项目9月底前下达首批资金。
申报流程
结合2025年政策要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将全部采用竞争遴选,2026年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将遵循“储备库筛选-逐级审核-竞争遴选-公示立项”的流程:
结合2025年政策要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将全部采用竞争遴选,2026年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将遵循“储备库筛选-逐级审核-竞争遴选-公示立项”的流程:
县级/乡镇政府编制申报方案,经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遴选后报省级部门;
省级部门采用竞争遴选方式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或书面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与首批资金。
申报材料
(1)正式申报请示文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上报,需明确承诺无隐性债务、无失信主体参与等事项。
(1)正式申报请示文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上报,需明确承诺无隐性债务、无失信主体参与等事项。
(2)核心方案文本,含《项目建设方案》《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及经县级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
(3)佐证材料,包括主导产业近3年产值数据(需县级统计部门或第三方认证)、联农带农协议及证明、自筹资金承诺函、科研合作协议等。
(4)程序性文件,含市级审核意见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绩效目标表等。
★注意:根据2025年申报材料格式要求,申报文本中“创建条件”“创建方案”统一调整为“建设条件”“建设方案”,突出全周期管理理念。
申报条件
(1)产业聚焦明确,主导产业1-2个且相互关联,产值占园区总产值比重不低于60%,园区总产值需超30亿元,农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20亿元。
(1)产业聚焦明确,主导产业1-2个且相互关联,产值占园区总产值比重不低于60%,园区总产值需超30亿元,农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20亿元。
(2)空间布局合理,实施范围覆盖2个以上乡镇,形成种养、加工、物流协同的功能分区,与村镇建设、土地利用规划衔接。
(3)加工能力强劲,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不低于3:1,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
(4)联农带农紧密,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利益联结农户覆盖率超80%。
(5)绿色发展达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三品一标”认证比例超80%,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6)组织管理健全,成立由县级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管委会和专门平台公司,具备完善的建设运营机制。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资金支持
中央奖补资金2亿元,分3 次拨付: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资金支持
中央奖补资金2亿元,分3 次拨付:
(1)批准建设:0.6 亿元;
(2)第一次绩效评估通过:0.7 亿元;
(3)第二次绩效评估通过:0.7 亿元。
申报对象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联合多县市联合申报。
申报时间
省级申报截止:通常在每年3-4月(2025年3月15日前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联合多县市联合申报。
申报时间
省级申报截止:通常在每年3-4月(2025年3月15日前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部委评审:5-6月组织专家评审,7月公示结果;
资金拨付:通过项目9月底前下达首批资金。
申报流程
结合2025年政策要求,2026年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将遵循“储备库筛选-逐级审核-竞争遴选-公示立项”的流程:
结合2025年政策要求,2026年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将遵循“储备库筛选-逐级审核-竞争遴选-公示立项”的流程:
县级/乡镇政府编制申报方案,经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遴选后报省级部门;
省级部门采用竞争遴选方式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或书面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与首批资金。
申报材料
核心材料:由省级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核心产区所在的市县,共同编制《XX省XX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
核心材料:由省级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核心产区所在的市县,共同编制《XX省XX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
方案核心内容:
(1)生产基地现代化:建设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基地。
(2)加工升级深化:提升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建设加工园区。
(3)仓储冷链物流畅通:建设冷链物流设施,解决“最先一公里”问题。农业品牌打造: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4)产业融合提升:发展新业态,如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绿色发展先行: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
(5)产业现状与形势:分析该产业在全国的地位、发展潜力及面临的挑战。
(6)建设思路与目标:明确3年建设期的总体思路、规划布局(要有产业地图)和量化目标(产值、加工转化率、品牌价值等)。
(7)资金筹措与使用:详细规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使用方向和重点支持项目(列出项目清单)。
(8)支持政策与保障措施:阐述省、市、县各级的组织、政策、金融等保障措施。
(9)效益分析:预测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申报条件
(1)产业基础全国领先:主导产品产量、产值或影响力在全国处于前列,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和特色。通常是省里乃至全国的王牌产业。
(1)产业基础全国领先:主导产品产量、产值或影响力在全国处于前列,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和特色。通常是省里乃至全国的王牌产业。
(2)跨区域联动发展:集群建设不局限于一个县,而是覆盖一个产业带的多个重点县,能够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跨区域联动布局。
(3)全产业链条完整:产业链条从生产、加工、流通到品牌、销售各环节结构完整、联系紧密,具备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的基础。
(4)新型主体活力强:集群内拥有国家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强大的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健全。
(5)政策支持环境优:相关省份高度重视,有清晰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强有力的支持政策。
三、农业产业强镇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财政部。
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环节。(分2年奖补,第一年安排30%补助资金;第二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安排后续奖补资金,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取消示范资格,不再安排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财政部。
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环节。(分2年奖补,第一年安排30%补助资金;第二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安排后续奖补资金,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取消示范资格,不再安排奖补资金)。
申报对象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
申报时间
每年3-4月份申报流程
(1)下达申报指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各省申报建设的数量指标。计划单列市不单独安排指标,由所在省份统筹安排,每个县每年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
申报时间
每年3-4月份申报流程
(1)下达申报指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各省申报建设的数量指标。计划单列市不单独安排指标,由所在省份统筹安排,每个县每年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2)申报材料填写。各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根据建设条件和申报数量,公开组织申报。县级政府为申报主体,镇(乡)政府为实施主体,申报建设的县(市)要认真填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撰写实施方案等材料。
(3)各省组织遴选,复核推荐。各省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开展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名单。各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须以农计财文联合提交推荐函,申报表、实施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报送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
(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复核、发文公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对照建设条件,对各省推荐的农业产业强镇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后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公示后批准启动建设。未通过复核的,减少建设数量,不再递补。
申报材料
编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请表、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编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请表、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申报条件
(1)政府高度重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1)政府高度重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2)主导产业基础良好。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东、中、西部地区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分别达到2亿元、1.5亿元、1亿元以上(国家级贫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放宽为0.3亿元以上)。申报时,要将培育的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不得将休闲农业作为主导产业。
(3)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东、中、西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分别达到2∶1、1.8∶1、1.6∶1以上(对国家级贫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作要求)。
(4)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5)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国家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历经多年发展,已成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2026年申报在即,建议各申报主体尽早梳理本地产业基础,对照政策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同时密切关注官方动态(参考2025年,2月底留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通知),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筑牢产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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