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5月27日在京举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当今世界的经济竞争早已进入了产业链的竞争阶段。产业链条顺不顺、长不长、强不强,直接关系产业发展命脉。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通过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三链同构,共同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为加强农业与科技融合,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和生态振兴,按照“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共建一批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探索构建科技支撑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机制新模式。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三农领域的一部大法,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件大事。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和宣传普及乡村振兴促进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