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农业生产高效化和粮食安全的一项战略决策。在中国这个拥有悠久农业历史的国家,农田始终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石。
确保耕地面积特别是基本农田面积、持续提升耕地的总体质量水平,是确保农业基本产能及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因此,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是符合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及支撑建设农业强国目标需要的重大战略。
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2年底已累计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2023年将新建4500万亩、改造提升3500万亩——
根据2022年3月9日新修订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田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农田。同时,全国划分为七个区域,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农田地力标准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