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下午,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资源区划处处长陈奕捷在“第十三届现代都市农业高层论坛”上作了《都市农业业态创新趋势及路径》的主题报告。本文由发言整理而成,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随着国家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传统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转变,设施农业蓬勃发展起来。这一过程中,智能温室得到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发展设施农业”文件的支持下,智能温室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拔地而起,同时也从早期单一的生产种植模式向多功能发展,行业应用也逐渐趋向多元化。那么,智能温室为何如此受青睐?为什么国家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智能温室?
当前,为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国家对新增设施农业用地实行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使用一般耕地及年度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政策。社会上有观点认为政策过严,限制了设施农业正常发展。对此,笔者认为应坚持刚性与弹性相结合,顺应多目标平衡要求,在坚持“良田粮用”思路下,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为抓手,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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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现代农业科技的进步,智能温室在我国的农业生产中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以及温室种类的不断发展与功能的不断延伸,各类以智能温室设施为载体,以恒温环境为卖点,以全时全季休闲游玩、自然教育为理念的休闲观光温室正在成为农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引擎,让智能温室发挥最大潜能为农业提供更大的价值支撑。
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月15日,全省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召开,对山西省下一阶段和今年“三农”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今年农业农村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要求锚定一产增加值增长6%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一产固投增长7%左右的发展目标,聚焦增产增收增活力、防病防腐防风险,扎实推动“三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充分了解现代社会的市场需求,以人们的消费特点为出发点,研究农产品在新时期下的发展现状;